OOPS線上開放式課程
這是一個令人興奮及感動的網站,這個網站把全球各大名校的開放性課程影片連結起來,然後翻譯成中文!雖然我之前讓電腦很用功的用iTunesU下載了許多化學課程,但是真的沒辦法聽懂,所以一下子就放棄了。但是由奇幻基金會所發起執行的這個計畫,卻幫大家大量的將影片翻譯並且加上字幕。這裡是關於這個課程計畫的訊息。
最近大家最熱門的課程就是哈佛大學的正義課程了。請大家可以點進網站下載影片來看,
我們先看這一篇就好
然後在回應中寫下你的意見或想法。也可以針對別人的意見提出想法或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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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老師問的問題,都沒有所為一定的是非對錯,可是他問的這些問題都要讓我們以非常多方面的思考,才有辦法思考出一個答案,可是他問的下一個問題,又讓我們想要改變自己一開始的思考方向,改往另一種選擇,這位老師到最後只會給我們一些觀念,之後的正確答案,他不會說出來,可是每個人心中也會有自己的答案,這個可能是這個老師的厲害之處。
這後面的那個故事,我認為在那個船長把parker殺掉,並且以他的人肉和血當作吃的東西是不對的,就像影片中有人提到吃人肉這件事是我們無法接受,不管它有的緣故都無髮去做這件事情,或是其中有位同學提到的我們不應該把別人的生命超縱在自己的手上,因為任何人都有自己的自主權,不能因為他的身世、財富、地位而對他有任何的偏見,畢竟在別人不知道或不清楚的情況下,把他殺了就是“謀殺”,我們生下來並不由別人來決定自己該往什麼方向,就如電影“命運歸化局”一樣,一切的事情不能只局限於大眾的想法或是他人的手中,並須由自己來創造出自己該有的命運,這才是我們該做的,但是這影片之中有一個說法,若這這之中全部的都知道其中一個人必須犧牲的話,我可能會改變我的決定,因為如果因為一個人把所有的救活了,並且搞不好這三個人或在未來的社會中有所貢獻,這樣的話這個人犧牲也就值得了。
如果我是第一個例子中的列車長,我不會讓列車轉向,因為遵照列車原本的方向,並不會讓另一方向的人受傷,
「正義」在我們每個人各有不同的標準,從影片中的四個例子,我們遇到了兩難的情境,誰都不願當劊子手,也許「犧牲少數人可拯救多數人」是可遵循的依據,但仍須視當時情況再做決定,否則為了救垂死的五個人,便把到醫院健康檢查的人器官挖出來,這樣合理嗎?
當我們在對兩難情形做抉擇時,一定要謹慎再謹慎,否則做出錯誤的判斷,可能會造成不必要的死傷,那將是無法彌補的錯誤!
在第一個電車案例中,我很喜歡Andrew(黃衣男子)的回答,我覺得他講得很好、很有道理,兩種電車的案例確實有所不同,原本我是選擇電車轉向、不把胖子推下去,而電車要轉向是為了「寧可殺一人,而不殺五人」,可是當那位老師問到「是否要把胖子推下去?」第一想法就是「不要傷害無關的人」但當我想到這個想法時,好像又覺得有點矛盾,因為原本在岔道上的工人也是無關的人,這樣不是又違反了第二個想法!?聽完Andrew的想法,我覺得很合理,第一題是在殺一人跟殺五人之間做抉擇,也就是說無論如何你都一定要殺人,第二題雖然也是殺一人跟殺五人,但他與第一題不同的是「你可以選擇要不要殺那位無辜的人」,也就是說可以選擇要殺或不殺,既然可以不殺人,那何必把他推下橋呢?
雖然這個影片只有十二分鐘,但還是很值得我們去思考,我覺得這個影片很有意思!
當我遇到這種問題我會十分難以抉擇,畢竟都是生命......,教授提出的問題情境都是兩難,該放棄誰的生命?該救哪個生命?在後面那個醫療情境中,如果是我,我也會看五人之中誰最先死然後把他的器官移植到其他四人之中。
一開始大家先以捨一救五的觀念看待電車問題,但在後面的醫療問題中,提到一個來做健檢的男子,大可把他的器官移植到五個需要其器官的人身上,但只有一個人舉手表示他會這樣做,為什麼?
因每個人看待正義的觀點不同,所做的事也不同,在教授提出兩難的情境中,每個情境都要痛下決定的選擇,該讓哪個人活哪個人死。這是個十分可以深入探討的問題!
問題一的撞工人+胖子
我想我會選擇不做任何改變
不是因為種族歧視什麼的〈況且問題並沒有給予的明確弱勢族群〉
只是單純的「不論做什麼,都會有反對聲浪」
這聽起來很自私,但是不論你如何做,一定會有不贊成你的人出現,並且批評你〈就像抱持不同論點的學生〉然而沒有人會喜歡被批評。況且當你得到了一個可以減少傷亡蛋傷亡仍然會存在的方法。改變了,內心一定會愧咎,不改變,內心的愧咎不保證不會更大,但至少多了一個「我只是啥都沒看到」的理由說服自己,畢竟從事情一發生,你就一直是個旁觀者,你可以全身而退,然而用雙手改變了結果,這件事情就絕對會跟你扯上關係,那個人的死也是因為自己,這是無疑的。
這件事情和911有點出入,一個是當事人的可做的判斷,另一個是局外人的判斷。911事件,理解自己將死,肯定希望死後被歌頌為英雄〈除非目的地裡面有一大堆麻醉藥,讓你掛掉時不會痛〉。
這不算是自私,只是人類應該會以最利於自己的方式作評斷,社會輿論是其次。〈要是那五個工人裡有親人,我想火車一定會撞死那一個人〉
問題二:醫生的手術
和第一個問題不同的是,這次事件並沒有給予任何既定結果,你必須選擇死一個或死五個
如果在動手術前有個問題可以問
那麼「重傷的病患家庭背景是?」
如果是顯赫的身世,甚至足以令你拿掉醫生的榮譽也不足為惜的治療報酬的話,那麼選擇救重傷者的選擇是很大的利誘
然而若六個人都是同樣的背景,那麼救五個人會是比較好的選擇〈也是社會能接受的判斷〉
下一個問題,無辜人的器官
這就類似胖子事件了,同理,無辜的人不應該受到任何傷害,就如轉火車的事件,只要自己不做決定,就不會有任何損害對於自己,五人家屬控訴的是醫院,而不是生不出器官的自己,一樣的利己主義。
Mignonette號事件
我支持船長與大副無罪。我們的道德觀產生事由人類發現與發明月多東西後產生。人類最初沒有工具及思想,只知道本能給予的。現在船員遭遇的事情就像是一個沒有科技的島,不同的是具備思想。然而思想在哪裡作用了?在他們殺死年輕人之前的十幾天,非常久以前我們知道餓要吃東西,眼前有人,是肉,可以吃,所以我吃掉他。而有了道德思想後,我們即使餓也知道不能殺了眼前的人來吃,所以另船員撐了好一段時間,最後在道德及己方的情況。人類理所當然選擇利己。解釋?只要一句「適者生存」就夠了,在大家都想活命之下,比的是誰強壯、誰得到較多支持
我們在網路上公幹同學不就也是變相的幹這檔事嗎wwwwwww
第二課的用價值斷定抽象
一個大群體犧牲局外一小部分人
這裡產生一個矛盾
假設
四葉集團使用死亡筆記本幹掉競爭對手,帶給公司龐大利益
是錯的?對吧?
另一個假設
派一小支陸戰隊參與未告知的自殺計畫,令地球免於落入星盟外星人手中
顯然,同樣都有人犧牲,不同的是,身為地球人的你絕對不會是四葉集團幹部
所以陸戰隊的死是必要的犧牲,而同樣進行殺人的四葉集團卻是有罪,那麼若是四葉集團因為殺人而使公司成長為一個帶動全球的經濟體系呢?讓一大堆人都不在飢餓。
我想教授提出的就是這樣的問題,而無疑的是,最後仍有不少人會反對四葉集團的殺人行動。
最明顯的一個差別是,你是地球人而不是四葉集團幹部所以分不到一杯羹。
不久前,阿爾比恩在跟夜行獸作戰,而藩屬地奧羅拉城就在夜行獸的巢穴旁。這時應該派遣軍隊死守肯定守不著的奧羅拉城,還是要多花點心力在包爾斯頓整頓軍隊好迎擊呢?
遊戲公司給我們正確的選項是,死守奧羅拉
諷刺的是,放棄奧羅拉城,你能獲得一件很棒的裝備幫助你的冒險旅途,只不過市民會對你比中指〈當然可以用你剛取得的新武器教教他們禮貌〉
這些問題要問的是,利己主義和社會輿論,哪個會成為人類的最佳判定?
在兩者未呈利弊極大時
答案顯然因人而異
下一個問題,羅馬人的競技場
我支持是正確的,羅馬人沒有錯
戰爭發生,勝者就能得到敗者的所有〈這也是戰爭的原因〉
況且宗教本來就使人瘋狂對吧?
當基督徒被視為敗者時,他們的價值是0
所以可以盡情蹂躪?
這在現今高度文明社會當然不會存在於檯面上
可是換個角度想,當這件事情是受認可時
你不會很想要扭斷那些不肯聽你頌揚事物的愚者嗎?
這裡又得到一個關於快樂的問題
之前看的一本書,神的記事本所寫
人們存在的意義本質無疑是尋求快樂,但是腦內刺激部就可以令我們感到快樂,那麼要是我們只要不斷刺激該部位,不就可以一直獲得快樂了嗎?
聽起來很有道理
下一個問題,辛普森家庭和哈姆雷特,還有一個我不瞭
這件事情令我想起班上同學的日記
假設我們給一個關於「用功的態度」這個題目
這時得到了兩個範文
1.用功是我們身為學生的學習之道,努力用功念書得到的成果絕對是百利而無一害,因為用功使我們培養好的讀書習慣極效率,所以用功是我們必須追求的上進心。
2.用功無疑是在任何地方都使用心力,盡力完成。用用功的態度讀書,用用功的態度爆肝練功,用用功的態度追完烏龍派出所漫畫全套。這些都是用功的表現,人人都可以用功,即使是嚼檳榔、穿夾腳拖、稱呼女生為漂漂MM的你也辦的到。
你會比較想閱讀第二篇吧?
不過很可惜的,偉大的老師永遠只念出第一篇、永遠只給第一篇好成績
而你永遠只得到三級以下的分數
這時你不禁要大喊「沒有笑點!?你們都是插著天線在寫日記的嗎?」
不過要是你從兩篇選擇一篇日記當做作文成績
肯定大家都會選第一篇吧
因為觀念就是:認真確實的文章最好
評審老師對不會接受第二篇這種能吸引目光也兼具說服力
因為教育藉環境告訴我們,第一篇是好的
換作是一為作家來選擇,他肯定想會自己寫一篇就是了
功利主義
這邊提到很多劫富濟貧的例子
看到後來我第一個想到的是烏托邦主義及馬克思社會主義
會產生教授所舉的例子,就是因為資本主義所帶來的貧富差距,有錢人是資本家;麵包持有者是資本家,就是美國這樣一個社會。資本家的資本促使他們能賺取更多錢及手法,而沒有任何本金的人理所當然被壓著。
當你想要拿塊麵包給窮人,又不想被冠上「偷」這個字時
社會主義好似就是這樣出現
即使社會主義從柏拉圖到毛澤東被扭曲了無數次,但是他們一直以來都在抵制著資本家
法蘭克‧方登說:利他主義是萬惡的根源
姑且不論社會主義領導者的作風,但是社會主義就是一種人民無怨的奉獻,每個人都是在利「他」,而「他」是誰?在蘇聯激昂的國歌下,捶擊著榔頭的是瘦弱的婦女及小孩,而鐮刀割下的是豐收的人民血肉。這是一場探討正義的課程吧?社會主義也是希望人民共享有好生活吧?那麼最初社會主義的理想有沒有達到?不確定,可是顯然馬克思當初指想著要分錢而沒有想到要如何賺錢
最後談談民主的正義
大多數資本國家都是民主社會,因為社會主義必然要有控制人民的力量。
民主是使用多數人民的想法斷定國家的方針及對錯
有趣的是,彷彿最初的幾個問題都可以因為民主社會而扭曲。
我們使用大多數人的意見,決定誰死,決定對錯,大多數人所選擇的就是大多數人認為正確的選擇
舉個例子,暖霧怪蟲是一隻伍佰元的昂貴戰鬥卡,它的種族是?
即使不會玩的人都會說他是隻蟲,然而它的分類是雷族
這個問題顯然能引許多人進入錯誤的一方。
回到民主問題
所以若是我們以民主繫起一群人,那麼能得到一個答案,若是我們從一群人中抓五個人出來,可能又得到五個答案!在從五個人中抓一個人出來,那個人可能因為猶疑而出現更多的判定!
所以正義究竟是什麼?
根本不是什麼
當你在地上撿到一億萬元英鎊時,我說我也看見了
我說依據公平分擔,我也可以得到一半
你是死也不會鳥我的
說到勝者為王,敗者為寇。力強者勝,或是誰有價值誰的價值是0的這種事情。在三千年前,這件事情做的很明顯,很理所當然。大家都認為是對的(認為這件事情是錯的人,沒有發言的機會)
過了一千年、兩千年,奇怪,這件事情慢慢變得不那麼正確了,現在還是有這些問題,但是大家做起來,似乎躲躲藏藏的?
為什麼人會慢慢往這方向走?雖然花了超久的時間,但是人類的確慢慢的變得-相對來講-比較喜歡照顧弱勢,而非靠自己的強勢去佔人便宜。
或許再過三千年,事情會變得更往「合作」「共存」「雙贏」的方向進行,而非「贏者全拿」的遊戲規則。
我認為,人總是追求利益的。但是這所謂的利益,如果放大到越大的族群利益,放遠到越長時間的影響(也就是人類變得更有遠見、更宏觀的話)人類就會開始想,原來使用一些資源,讓弱勢的人過的更好一點,自己其實也會過的更好。於是就開始理所當然的願意付出。
看看日本的例子,便利商店不願意把麵包通通賣給一個人,因為他認為一個人在這幾天不需要這麼多麵包,他寧願等待下一個不知道什麼時候來的客人,讓那位客人也可以安心的度過這幾天。
看看台灣捐給日本這麼多錢,全世界捐給日本這麼多錢,是圖什麼了?
有人說人有自私的基因?那些基因怎麼回事了?
我認為,人類在很長很長的時間實驗中,非常非常緩慢的在進步著...
正義!人們一直在追尋的抽象理論,但是誰又能真正定義何謂正義,當自己的想法牽涉到生命時,當自己的想法受到社會抨擊時,當自己的想法損毀自己的利益時!
誰又能堅持他所想的正義?
五比一的抉擇五貌似是較正確的,但是又怎麼能定論那五命比那一命值錢?
若有人選擇一,那人就是不人道嗎?
我想這和現在所重視的死刑問題是差不多的意思吧?
中國人認為一命抵一命才公平,歐洲人認為珍視別人的生命,是對生命的一種尊重,誰對誰錯?
一命抵一命就大部分人道德觀念來說,這是十分正常的一件事,死刑犯沒有理由可以亂殺亂砍,他該死!
對!
他應該死,那條命留著也只是浪費國家資產,不如一槍給他個痛快吧!
反正他竟然敢殺了人就代表他也該有了死的覺悟,就死吧!哇哈哈!!
來想想歐洲人的看法吧,哦~所有的生命都是主耶穌創造的,我們不能隨便剝奪,我們沒有權力奪走一個人的生命,生命是無價的~~
尊重生命是基本的道德,亂砍亂殺他發瘋了沒錯,但是我們有意志我們能自制怎麼能學那些人殘害生命呢?
阿們。
兩者都有支持的人,也都有其支持的理論,但是誰對誰錯呢?
死刑犯,
沒錯的是他的確很該死,他沒事拿著刀亂揮殺了一個人,那人被殺得無辜,但被害人死了就是死了,他不會因為死刑犯死就爬起來喊一聲「中華民國萬歲!」死刑犯死了也不能改變什麼,平復受害家屬的心情嗎?
又有何用,爽也是只爽那一刻,而且在那刻如果爽到狂笑也只會被當成嗜血的渾蛋。
但是如果被害人是我們的爸爸媽媽哥哥姊姊弟弟妹妹叔叔阿姨阿公阿嬤外公外婆,呢?
誰會甘願自己的親人被害死,除非真的恨那個人恨到極點了,不然哪個人會說「哦耶!我阿公終於死了,好爽我等好久了!!」是人幾乎都會認為,這人瘋了!
誰會在別人的刀或槍下死得應該?生命是任何人都可以剝奪的嗎?
我想這答案是否定的。
扯太遠了,回到問題吧!
五條命跟一條命哪個重要,那五個人不該死,因為他們都是很重要的生命,那一個人就該死嗎?他搞不好可以活個一兩百歲,當個領政府老人年金領到爽的人瑞,但是就因為這樣,死了。
假若最後真的選擇犧牲那一個人,那樣就是真正的正義嗎?
好吧,那六個人都讓他們好好活著,把旁邊那個礙眼的胖子丟下去,
這樣似乎也不會比較好吧?那胖子也死得無辜是吧!但是我會選擇把胖子丟下去,因為那六個工人都是很努力的在修理鐵軌的,辛勤的努力卻就這樣死了,似乎太可憐。
但是同時我會記得替胖子默哀的。
可是若在醫生那個案例中,我會選擇救那五個人,也許這和上面的想法對照真的是很矛盾,但是我仍會這麼做。
其實這沒什麼原因,因為我不想違背自己的想法,被世人恨一輩子,總比對不起自己一輩子好。
沒錯,這是為了我自己的利益。
在Mignonette號事件中,那可憐的parker犧牲的案件,他似乎是該活著,因為人沒有權力奪走另一人的生命,雖然他快死了是事實,誰叫他要喝海水呢~
如果船長跟大副不吃他的肉,一個人都不會留下來,如果真的要犧牲,1人似乎比多人好多了,而且parker始終都會死的是吧?
他是不可能活到那天的,這應該是可肯定的,所以即使這違反的道德,但是我仍認為船長那方是沒錯的,真正緊急時,誰又能真正的遵守心中的正義。
正義其實真的很詭異,多少人是打著正義的名義做些見不得人的事,海軍總部總說海賊是邪惡的,總是背後揹著正義二字到處殘殺,魯夫他可是改變了很多事啊!
他打敗為非作歹的惡龍、拯救空島不使那受艾涅爾統治,他打了那天龍人一拳更是大快人心,但是因為他不揹著正義,他說他是海賊,他就不善良了嗎?
真正糟糕的是海軍總部吧?
但是一堆可笑的人卻還是當他們英雄。
誰知道何謂真正的正義,正義只不過是人們想證明自己做的事有依據,看似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違反自己真正想法的東西罷,幹麻這麼對不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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